四川省广安市2011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人才短缺问题,为我市推进“三次创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统筹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到广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广安市以外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均可报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引进人才在广安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2、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岁;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40岁;
(2)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年龄及取得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2011年7月31日前,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对区市县引进人才,年龄界定可以适当放宽。
三、引进方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直接考核(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其中,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考核工作由广安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区(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考核工作由区市县按统一要求各自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人才引进由企业自主实施。
四、引进程序